1、申请前的筹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一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7、婚姻登记机关有管辖权,即中国大陆居民户口在本市。
2、申请
提交材料
1、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游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外文证件、证明材料的中文翻译文本。
3、双方一同提交三张大二寸最近免冠合影照片。
需要注意的地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用A4纸。
2、假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4、办理结果
结果形式:
1、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结婚证》;
2、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缘由;
需要注意的地方:
1、完成时限:即时办理
2、怎么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怎么收费的公告》,收婚姻证书费9元
5、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3、乘车路线:43路、120路、110路、118路、673路东大桥路口北
4、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