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婚男女买房可以写双方名字吗
未婚伴侣购房时可否署名双方
房子所有权证可进行包括情侣双姓方的名在内的登记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里,并未设定需要在婚姻情况发生变化后方可在房地产证上添加两位所有人的名字这项限制条约。因此,无论是夫妇之间或者是非血亲关系如父子、父女、兄妹、祖孙等人际关系,均有权利将他们列入房地产证的所有者名单中,甚至还能容纳多位业主的名字。双方在此过程中可自行商议决定使用一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两种方法进行产权分配,假如在此环节未能达成一致建议或者协议内容模糊,除非共有人之间存在家庭关系之类特殊状况,不然应被认定为按份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是国家所有些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未婚男女买房后怎么样办理房地产证
未婚男女买房办理房地产证一般如下:双方可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材料。若双方约定房地产份额,需在申请时明确注明各自份额比率。如未约定份额,一般视为一同共有。登记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办理房地产证。在办理过程中,需确保双方对房地产的权属等问题达成一致,防止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若日后涉及房地产处置等事情,双方应一同协商处置,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未婚男女买房能否只写一方名字?
未婚男女买房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从法律角度看,这样的情况下,房子产权一般认定为登记方所有。但在实质操作中,未登记方若能证明出资等状况,在双方分手后可能倡导对房子的权益。比如,有出资证明、银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其为购房实质出资人,可在肯定条件下需要对房子进行分割或获得相应补偿。不过,若未约定份额,一般视为按份共有,未登记方按出资比率享有相应份额;若约定为一同共有,则双方对房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总之,只写一方名字虽在登记上明确了产权归属,但仍需综合考虑各种实质状况来确定最后的权利分配。
房产权证可依法登记情侣名字,不限于夫妻关系,其他如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叔侄等非亲属关系也可一同拥有。双方可自愿协商共有方法,无特殊家庭关系者视为按份共有。协商不成则按份额分配所有权。